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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南宁智阳科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0次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市监发〔2020〕490号)及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立项的2020年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中部分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期限届满,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一批已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2年5月25日至7月31日,每个项目的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对象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中已到期项目(详见附件1)

三、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广西新创之友知识产权代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将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责任单位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二)项目总结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企业)要认真撰写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如实填报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并积极配合项目的核查工作。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验收证书(附件5),项目考核指标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及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一楼服务大厅,电子材料接收邮箱:35985607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五、联系信息

第三方机构联系人:黄莹君,联系电话:15507719175;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邓娴,联系电话:0771—5715929。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0年度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批到期验收清单.docx

附件2: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提纲).docx

附件4:经费决算表.xls

附件5: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验收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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