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8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发)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企业20210059)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机构做好2021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其中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少推荐1家本区域内注册的公共服务平台(不计入省级推荐指标。属于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开发区)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将上报文纸质文件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3,
附件2 和3一并制作成电子文档,刻录光盘 2 份)电子文档报送我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 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失效,原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以自愿重新申报。
联 系 人:刘洁莹、梁忆爱 电话:5530485
电子邮箱:gxwzxk@126.com
附件:1.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