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科技局
城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良政办﹝2017﹞43号),现组织申报2020年南宁市良庆区第一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简介
按照《2018-2020年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良科发﹝2018﹞2号)要求,相关单位自主申报。良庆区科技局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并负责组织管理。主要以经费补助的形式,择优支持我城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攻关、自主研发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自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以及相关科技信息中介服务等。
(一)申请科技经费额度:良庆区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专家评估评审结论。根据《良庆区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其中:申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不超过50万,如申请科技经费超出的重大专项,由城区科技局指导申报良庆区“一事一议”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基地专项的项目不超过30万。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在南宁市良庆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与良庆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良庆区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广西区内科技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城区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可单独作为申报单位申报相关项目。
(三)优先安排条件:
1.对支持和参与良庆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辖区企业,在申报2020年良庆区科技项目时优先予以安排和重点支持。
2.鼓励企业申报科技经费后补助资助方式,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对申报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认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的企业,可参照《南宁市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南科规〔2019〕2号)的相关要求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登录点击“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官网(kjj.nanning.gov.cn)→通告公告”网页栏自行下载获取相应的项目申报书格式,并按格式要求编写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良庆区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20日。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6楼科技局各业务股室。
(六)审批程序:良庆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执行《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并委托第三方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参与项目的评估审核和管理。
二、申报要求和特别说明
(一)申报指南的下载:项目申报单位自行下载申报指南,可登录南宁市良庆区政务信息网(www.lingqing.gov.cn)点击“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良庆站群→城区政府职能部门→科技局→办事指南”网页栏自行下载获取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和项目申报书格式(含可行性报告提纲),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方式进行,纸质材料要求提交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请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附件材料交给各相应股室(所提交材料全部A4纸装钉成册,不需精装)。
(三)其他要求:各单位要重视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科技项目的构造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沟通解决,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三、城区科技局申报受理业务股室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项目咨询受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工业类(1619室): 联系人:施扬达 联系电话:4503686 电子邮箱:1208986816@qq.com
2.农业类(1615室): 联系人:梁荫泉 联系电话:4500690 电子邮箱:2375302450@qq.com
3.民生与社会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类(1615室) 联系人:黄瑞闲 联系电话:4500690 电子邮箱:670242577@qq.com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材料清单.doc
附件2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后补助)材料清单.doc
附件1: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
材料清单
序号 | 附 件 名 称 | 说 明 | 数量 |
1 | 项目申报书 | 1份原件,2份复印 | 3 |
2 | 项目可行性报告 | 1份原件,2份复印 | 3 |
3 | 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 (1份原件2份复印) | 属于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项目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申报年项目受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 | 3 |
4 |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 (1份原件2份复印) |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明确各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 3 |
5 | 项目匹配资金承诺书 (1份原件2份复印) | 有匹配资金的项目须提供。 | 3 |
6 | 与国内或国外境外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的证明材料 (3份复印) | 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示范的项目须提供。 | 3 |
7 | 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 (3份复印) | 涉及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须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 3 |
8 | 专利证书(复印件) | 拥有专利权的项目须提供。 | 3 |
9 |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3份复印件) | 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项目须提供。 | 3 |
10 | 知识产权变更协议 (3份复印件) | 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项目须提供。 | 3 |
11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份复印件) | 所有申报都需提供 | 3 |
12 | 企业近两年缴税证明 (3份复印) | 有缴税的企业提供 | 3 |
13 | 企业信用信息 (网上打印各3份) |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息 | 3 |
14 | 项目预算申报书,包括项目预算申报表、预算编制说明(1份原件2份复印) | 申请重大专项需要提供。预算说明中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 3 |
15 | 出资证明材料 (1份原件2份复印) | 申请重大专项需提供。除申请财政科技补助经费外,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完税证明等其他相关账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按照“谁出资谁证明”原则,由实际出资方提供证明。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 | 3 |
16 | 项目答辩多媒体 | 申请重大专项准备答辩(20分钟以内) |
附件2: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
(后补助)材料清单
序号 | 附 件 名 称 | 说 明 | 数量 |
1 | 项目申报书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3 |
2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所有申报都需提供 | 3 |
3 | 企业内部科技项目立项文件或项目规划(计划任务书) | 包含项目年限、项目内容、经费投入等(复印件) | 3 |
4 | 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 (原件1,复印件2) | 属于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项目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 | 3 |
5 | 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原件1,复印件2) | 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 | 3 |
6 | 与国内或国外境外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 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示范的项目须提供。 | 3 |
7 | 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 (复印件) | 涉及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须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 3 |
8 | 专利证书 (复印件) | 拥有专利权的项目须提供。 | 3 |
9 |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 (复印件) | 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项目须提供。 | 3 |
10 | 知识产权变更协议 (复印件) | 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项目须提供。 | 3 |
11 | 检测报告(复印件) | 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 | 3 |
12 | 合同或用户意见 (复印件) | 3 | |
13 | 项目完成后的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 | 3 | |
14 | 企业近两年缴税证明 (复印件) | 3 | |
15 | 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 (复印件) | 3 | |
16 | 企业信用信息 (网上打印各3份) |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息 | 3 |
注:按序号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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