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5.10 来源: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高新技术培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市高新产业快速发展,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钦政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对象为我市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技术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①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并用该项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②企业通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科研机构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为2020年以来(含2020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若同一申报企业认定有多个科研机构的,请按最高级别申报,不重复支持。以前已获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机构也不再重复支持。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资助经费扶持对象为2021年我市被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2021年有入孵企业或孵化毕业一年内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六)科技创新券扶持对象为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2021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获得通过的企业。
(七)广西“瞪羚企业”研发奖补对象为我市2021年以来获得自治区研发奖补的“瞪羚企业”。
(八)申报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归集研发费用,且每年按要求在税务、统计系统如实填报企业研发费用;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需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二、申报流程、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钦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本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http://kjj.qinzhou.gov.cn/)。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相关申请书及附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需报送电子版(不需要扫描),电子版文件名统一采用“申报内容名称+企业名称”命名,例如:“附件3-科研机构扶持资金申报表+企业名称”。
3.材料受理: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受理并审核。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材料附件:
①经税务部门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②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申请科研机构扶持资金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研机构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机构认定证明材料(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印发的认定通知);
②经税务部门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③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引进项目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钦州市发明专利技术引进项目申报表》(附件3)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专利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②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③合同款项受让人支付凭证复印件;
④让与人收款凭证复印件;
⑤专利说明书及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科技创新券兑付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券兑付申报表》(附件4)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审计费用支出发票复印件;
②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资助经费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5)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认定证明材料(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印发的认定通知);
②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6)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与入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孵企业或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已毕业、注册地址有变更的企业要求提供地址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申请广西“瞪羚企业”研发奖补配套资金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2022年瞪羚企业研发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7)
(2)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①自治区奖补下达文;
②申报表所填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截止日: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地点: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四楼高新科办公室)
地址:钦州市建设路9号,联系电话:0777-2816213。
(二)管理业务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廖东颖,联系电话:0777-2816213,电子邮箱:qzkjjgyk@126.com,(受理内容第1、3、4、5、6、7项)。
2.发展规划与科技监督科
联系人:余云,联系电话:0777-2826011,电子邮箱:kjjftk@qinzhou.gov.cn,(受理内容第2项)。
附件:1.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2.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研机构扶持资金申报表
3.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钦州市发明专利技术引进项目申报表
5.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资助经费申报表
6.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报表
7.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2022年瞪羚企业研发奖补资金申请表
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文件下载:1.关于申报2022年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Word)
2.关于申报2022年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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