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1 来源:良庆区科技局
良科通〔2022〕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良庆区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良政规〔2021〕10号)精神,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新平台建设认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奖补对象为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均在南宁市良庆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需完成上规入统且完成统计部门研发经费投入报统工作,高新技术企业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年度报表填报工作。
(二)2021年度获得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应用数字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
(三)获认定的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单位须为第一单位。
二、奖补标准
(一)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研发平台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
(二)新认定为国家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创新平台,以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应用数字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三)新认定为自治区级、南宁市级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自治区级25万元、市级1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良庆区企业创新平台认定奖励补助申请表》;(二)创新平台获认定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创新平台依托建设单位(企业)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获认定的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单位第一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提供科技部火炬统计企业年报(2021年度数据)填报页面截图。
四、材料报送方式
报送电子版。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奖励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附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同时将Word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lqqkjj2009@163.com,申报单位须对报送的电子版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7日前。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申报或不补齐材料视同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
1.良庆区科技局,凌宏娟:4500690;
2.QQ工作群:良庆区科技工作群(群号:203178935)
附件:《2021年度良庆区企业创新平台认定奖励补助申请表》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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