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17:58 来源:南宁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自筹项目下达给你,科技经费全部由承担单位自筹。
按照《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0〕2号)的要求,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接此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视作撤销项目处理。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成果进行管理。
附件:2020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自筹项目表
2020年10月27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性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