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计字〔2017〕210号)
时间:2017-10-27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已下发,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09/t20170930_135194.htm)。为做好我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广西科技厅可推荐广西行政区划内的单位。请符合通知要求需推荐的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审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詹建
联系电话:0771—2618935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