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拟支持智能制造与智能工厂技术改造项目(见附件)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委反馈,以便进行核实、查证和异议处理。我委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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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智能制造与智能工厂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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