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
主管单位:科技部
广西自治区级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限制
1.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申请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的1个项目、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的1个项目。
2.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主持和参加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的,不能申报。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3.限制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单位申报:
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4.限制历年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个人申报:
(1)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5.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的广西科技计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
(2)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3)被限制申报项目的个人或单位,无法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项目中申报。
(四)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
自治区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申报单位申请科技经费额度,除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科技精准扶贫及知识产权领域类项目外,其他项目申请经费一般须在80万以上。另外,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申报指南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等部分项目、指南方向鼓励申报后补助资助方式,如申报单位选择后补助资助方式,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一)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鼓励申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产业化(市场)前景,能够出产业、出效益、出标准、出专利、出人才的新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特别是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
(三)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四)优先支持在“十三五”脱贫攻坚54个贫困县、5000个贫困村内实施并具有较好预期科技扶贫绩效的项目。
(五)鼓励申报能有效整合各种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六)鼓励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经管理部门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生成的PDF申报书后打印成纸质材料提交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可通过广西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gxst.gov.cn)获取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项目申报书格式(含可行性报告提纲)。项目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操作流程
1.单位注册。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点击“注册”,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申报单位”,按系统提示进行单位注册,填写单位简要信息后可登陆系统,登录后须完善单位详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二证合一)的扫描件(未换新证的,上传旧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和其他附件,待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科技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审核不通过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注册。可采用两种注册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由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直接选择添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收到的邮件激活并获得账号。第二种方式是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步骤是先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在系统的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根据收到的邮件激活账号,采用该种注册方式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之前通知所在单位管理员在系统进行确认。已激活账号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可进行项目申报。
3.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申报附件材料。
(1)以项目负责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格式见附件三)。
(2)通过系统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属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则要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与上传后,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经管理部门推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应登录系统下载PDF申报书并线下打印。
4.报送管理部门审核推荐。项目申报书经项目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附件等材料一并报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
市、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所在地的市、县科技局申报,由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自治区主管部门申报,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中央驻桂单位和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申报的项目,按属地或业务主管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设有科技处或科研处的本科高等学校申报项目,由本校科技处或科研处负责审核推荐。
(二)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1.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对本部门和本区域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对项目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1份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可通过网上系统获得),在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起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2.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本部门、本区域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输入登录名、密码登录系统。
(2)网上审核及推荐,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审核申请书”功能,按系统要求完成项目审核与推荐工作。网上推荐的项目要与书面推荐相一致。
(3)生成并整理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在“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所有申请书查询”选项卡后,点击“导出申报推荐汇总表”,将所导出的表格整理后形成报送稿。
(三)特别说明
广西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如申报单位登录名或密码丢失,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也可以通过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二证合一)复印件中注明“查询登录名和密码”及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到科技厅规划财务处(0771-2844705)索取登录名和密码。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各类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1.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上表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项目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业务处咨询方式
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科技厅规划财务处联系:0771-2618723。
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相应的业务处联系:
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0771-2622013;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电话:0771-2618495;
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0771-2621051;
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771-2632006;
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0771-2633079;
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处 联系电话:0771-2802257;
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771-2630952;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规划协调处 联系电话:0771-2618410/262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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