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科基字〔2015〕23号)
2015-11-2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3年11月开始组建的42个第九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工业领域28个、农业领域6个、社会发展领域8个)将于2015年11月到期并需进行验收。为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科技局及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我厅有关业务处室做好验收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工程中心组建依托单位按要求作好验收准备,并对所属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表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请各依托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任务书要求,做好工程中心建设工作总结。经自查已完成工程中心建设任务的,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对口的业务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需要更改工程中心名称的,请在申请验收时提出,经专家评审后由科技厅审定);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工程中心的,须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可延长1年建设期。
三、对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工程中心,自治区科技厅将严格按照《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本年度工程中心建设名单后予以公布并统一授牌。
四、验收工作计划于2016年2月底完成。
五、未尽事宜,请向对口的分管业务处咨询。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分管工业领域)
联系人:詹建,电话:0771—2618935,18587587263
电子邮箱:gxc206@126.com
地址: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6楼605室,邮编:530022
(二)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分管农业领域)
联系人:韦昌联,电话:0771—2618495,13607865228
电子邮箱:ncc005gx@126.com
地址: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8楼805室,邮编:530022
(三)自治区科技厅社发处(分管社会发展领域)
联系人:廖淑琼,电话:0771—2610052,15907714566
电子邮箱:kjtlsq@163.com
地址: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7楼701室,邮编:530022
(四)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负责统筹协调验收工作)
联系人:韦永诚,电话:0771—2618921,13878838586
莫长林,电话:0771—2618795
附件:1.第九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到期验收名单
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申请表
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总结(提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10月30日
相关下载:
南宁智阳科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0-2019 桂ICP备14003046号
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 新城国际1808室 邮编530022
QQ:99666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