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十一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
(桂科基字〔2015〕46号)
2015-12-31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强化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计字〔2014〕155号),在自愿申请组建和专业分组评审基础上,结合专家综合评审意见,经研究,现下达第十一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建计划(附件1),为做好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对工程中心的组建给予指导和支持,及时帮助发现和解决组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工程中心的组建经费由各依托单位自筹解决。各有关依托单位及共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要求,对工程中心组建提供稳定、可靠的人、财、物等基础条件保障;着力提高工程中心的工程技术研发与工程化应用与产业化转化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或合作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自主开发;同时,注重加强承接工艺改造、工程承包等对外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形式、途径,充分发挥在建工程中心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为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工程中心的组建期为2015年12月—2017年11月,期满后由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按照有关工作规程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中心予以认定并颁发牌匾。
四、请各依托单位认真按要求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提纲见附件)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分别按所属领域报送我厅以下分管业务处办理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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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领域  | 
					
						 分管处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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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  | 
					
						 高新处  | 
					
						 詹建  | 
					
						 0771-2618935 18587587263  | 
					
						 gxc206@126.com  | 
					
						 6楼6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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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  | 
					
						 农村处  | 
					
						 韦昌联  | 
					
						 0771-2618495 13607865228  | 
					
						 ncc005gx@126.com  | 
					
						 8楼8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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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发展  | 
					
						 社发处  | 
					
						 廖淑琼  | 
					
						 0771-2610052 15907714566  | 
					
						 7楼701室  |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莫长林
电话:0771—2618795
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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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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