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信科技〔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7-14 来源: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通知》(桂工信科新〔2025〕505号)有关要求,为强化提升我市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和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现就开展2025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按照《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见附件1)提出申请。
(二)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食品安全体系等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全市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五)申报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入“认定类-质量管理标杆”栏目申报,填写数据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后,同时报送属地经信(发)局进行审查和推荐。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8:00。
(三)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指导辖区内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含辖区内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申报2025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根据相关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8月19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市工信局科技科。同时,可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根据全市工业振兴相关政策,新认定为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企业可获奖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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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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