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7-18 来源:广西科技信息网
各市科技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选择的条件
创新型试点企业工作重点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开展。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7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在广西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科技规划纲要》的战略方向;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信用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财务报表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未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企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建立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高效。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或拥有相关专利,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区内居于领先地位。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有较好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科技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创新管理意识,建立良好的职工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六)具有行业或地区示范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创新和管理,通过竞争发展,能够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在产业链发展中关联性强,在行业或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发展潜力;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具有较强的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数据表。
(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资金负债表、利润表以及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报表复印件;
4.近三年承担的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企业科技发展规划,有关创新管理、激励制度或管理办法;
6.试点企业要具备的7个方面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所有数据都要有附件材料支撑。
三、有关要求
创新型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标志,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导力量,请各市科技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宣传发动本辖区有关企业申报,并对申请企业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于2016年8月2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及基本数据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炳汉
联系电话:0771-2622013
电子邮箱:gxc206@126.com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605室
2.2015年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科技人员情况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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